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为了进一步推进微机发票改革进程,更好的发挥发票在税收征管中的基础作用,营口市决定从2004年11 月1 日起扩大联网税控发票的使用范围。
联网税控发票的使用范围将扩大到: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以及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多个行业,种类增加到39种之多。这样大大增强了营口市地方税务系统联网税控发票的管理范围,进一步规范了纳税人发票使用行为,从而更好地强化了“以票控税”的力度。
联网税控发票将继续采取纳税人自行开具和税务机关代开两种使用方法,联网税控发票的发票代码将由软件生成,打印发票时会自动打印到发票的右上角。自开票单位的联网税控发票开具明细,将以互联网通讯直接报送市局发票管理部门,以便对联网税控发票的使用情况全面地统筹与管理。联网税控发票与手开式发票可以交叉使用到2004年 10月31日,届时相应的手开式发票将一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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